2010-1-23 16:13:55 阅读(21) 评论(5)
华夏还有多少如此悲惨的女流在鸣冤挣扎?
(2010-01-22 10:52:50)
| 标签:女流 腐败 刑讯逼供 罪犯 段琪桂 张晓丽 吴佩奋 代丽 胡丽英 谯文璧 | 分类:拙笔呼声 |
论官位大小以道论之,她也就是个不值一提芝麻官,论荣誉高低以德论之,网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唯有她独一无二无与伦比。她以实实在在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认认真真执法的人生准则,无愧地将党和人民给予的高级检察官、省系统高层次复合型专家、全国检察机关专家型人才、一二三等功十枚勋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人民满意检察官、全国劳动模范的荣誉集于一身。当今全国800多万公务员,谁敢站出来喊一声欲与张晓丽一比高低?这个赌只有网民敢打,官场腐败的今天乃至今后再也不会出现如此德才兼备的官员。她不是罪犯,不是敌人,她是蒙冤之躯,为什么要把她扔在一边不管?
十年前这位华裔女老板,为报效祖国远渡重洋投资数亿不仅在上海建造了著名的泰琪峰大厦,而且扶贫济困数千万元,赢得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赞誉。就在她功名成就之际,不知惹烦了哪路神圣,中国的法竟能将这个私人投资的华裔商人冠以贪污之罪,两次打入死牢,后改判有期徒刑14年,所有声誉名落孙山、所有资产不翼而飞,铁窗7年逼居海外。去年在新浪开博申冤,引起了数十万网民愤怒热议,正当火爆之时,上百篇申冤博文消声匿迹,莫名其妙的她和众多网友玩起来含沙射影的冤情“赛诗”,这种低调背后的隐情究竟是什么?这就是段琪桂女士扑朔迷离的魔术人生!
提起代丽,网民无不钦佩她为证明妹妹死于他杀而以身试药拷问法医鉴定的无畏之举,可时下当局违背共同商定遵守华夏物证鉴定中心阳光鉴定的承诺,擅自论证草率通报结论仍然为自杀。代家对此显然不能善罢甘休,矛盾的激化必然要将这场维权之战自然而然的推向白热化。中国的事情确实特色,老百姓永远都不会搞懂权大还是法大?制度失衡、监督缺失所造成的恶果,最后为何要由老百姓买单?说了不算、算了不说还如何取信于民?程序以外无法阳光的论证凭什么会取代和否认依法形成的阳光鉴定?网民们忠告代丽理性行事,相信政府和法律,相信证据和真理,胜利一定属于你。
跪求政府为民做主的女人名叫吴佩奋,他就是轰动全国的南昌警察刑讯逼供致死的被害人万建国的妻子,2008年8月的一天,丈夫为协助调查随从警察走出了家门,而后被刑讯逼供的警察活活打死,年仅42岁的丈夫连句道别的私语都没有留下,便从此与她阴阳相隔;在她历尽艰辛的控告声讨之下,她求到的却是一张众所公认的畸形判决,不但落网的警察没有追究,归案的警察也未能得到罪该应得的惩处;
这位年近古稀的谯文璧老人,本该与老伴美满幸福的安度晚年,享受人间夕阳的天伦之乐,可她做梦也不会想到,一辈子兢兢业业克己奉公的丈夫郭兴邦,在省建委副主任、环保局局长的位置上离任7年后,竟被离奇的以 “滥用职权罪”惨遭牢狱之灾;更让她无法接受和面对的是,原本为维护国有资产不被侵吞,为保护四川省的旅游资源不被破坏的有功之臣,反倒被得志小人和腐败司法迫害成罪犯;她怎么也想不通,用弄虚作假、伪造证据、颠倒黑白、欺上瞒下的卑劣手段被非法权势制造出的冤假错案,为什么在法治国家不能得以纠正?究竟是谁在结党营私?究竟是谁在滥用职权?究竟是谁在胡作非为?天理何在?法律何在?在她的灵魂深处,已经失去了公平公正的渴望,失去了良知人性的追求,留下的只有无比凄楚的回忆、深恶痛绝的愤恨、无限的惆怅、夕阳的昏暗......
2010-1-20 21:15:22 阅读(18) 评论(3)
| 这位母亲,只需要一个公正! |
| 2010-01-20 来源: 家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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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提供网上祭祀为服务的家祭网,每天都会有很多用户为故人建立网上墓园,身为编辑的我深深的体谅失去亲人的悲痛,但近日一个特殊的馆、特殊的事件引起了我的注意,经过进一步的了解,却牵出了一段鲜为人知的经历: 二十三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 可曾祥志却在他生命中的第二十三个年头上永远停下了前行的脚步。 2006年4月25日,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通局海阳交管站运管员曾祥志例行检查非法营运车辆。上午10时50分,一台无合法营运证照、无有效行驶证、无国家交通规费、无保险等违法事实的四无“黑车”为逃避处罚,径直强行闯关,将曾祥志撞辗近二十米,曾祥志当场壮烈牺牲。年轻的生命在那一天永远定格。 曾祥志是家中独子,爱子的突然离去给双亲无比沉痛的打击。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让人不忍面对的一幕。人间悲剧莫不过如此。 可让人想不到的是,事件并没妥善结束,这桩严重的“黑车”暴力抗法致死人命一案,却被当地司法部门以一般的交通事故定性、轻判肇事凶手2年徒刑。 这样的结果根本让人无法接受。曾祥志的母亲胡丽英更是对此感到心酸与寒心,从此,一位母亲走上了一条为儿子讨回公道的艰辛道路。她四处上访无果,最后开始求助于网络。 在她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文字:我儿牺牲后,我做为母亲曾两次跪在县交通局长面前泣求为儿主持公道,其情景令人悲恸;之后,我丈夫也要求县交通局维权,局长曾答应叫人写材料,但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未见维权文件的只言片语;去年6月,县法院对“4·25”案件开庭,县交通局知道开庭日期,但在偌大的法庭里,仅见被害人亲属几十人,却不见交通部门一人。在我儿追悼会未开之前,县领导信誓旦旦承诺积极向上级申报“烈士”称号、民事赔偿就高不就低至今没有下文,等于是无法兑现的“政府白条”;我儿因公牺牲后,市运管处立即向省运管局几位领导作了汇报,省局不仅未派代表来慰问,甚至连个唁电都不发,近一年时间内对该案件无动于衷、置若罔闻…… 2007年至今,她在博客中相继发出“一位母亲泣血呼救:谁来为我寻回公正?”“黄山一位母亲的真情诉说”“老百姓诉求为什么这样难?”“泣血十问”等文章,得到全国众多网友和有关新闻媒体的关注,《法制与社会》杂志记者还专门登门采访,并撰文为其呼吁,但问题至今仍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在承受着巨大痛苦的情况下,她始终不妥协、不放弃,锲而不舍地继续跋涉在寻求公正的道路上。 这是一位伤心欲绝的母亲,我在她的文章里读到这样的话。 “我的儿啊!要是能让你活过来。妈愿死上一千回、一万回。儿啊!你就这么走了,你让我这当妈的怎么能活下去呢?” 这样的文字让人读后不禁潸然泪下。这如泣血的呼唤声中包含着怎样的心酸啊。 但她又是一个坚强的母亲,她不后悔儿子忠于职守、以身护法的壮举,她还这样写道:“儿啊!人家说母子连心,你我虽然相隔一道地平线,但妈相信你能听到妈的话,你是妈的好儿子,如果你那个世界也和我们一样的话,妈建议你还选择当交通运政员,继续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尽一个交通运政员应尽的职责!” 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位母亲,我们怎么忍心让她痛失爱子后竟无法为爱子讨回公道啊。 曾祥志一案到现在已经超过三年,一千四百多天,很难想象这位母亲是怎样渡过这一千多个难熬的日日夜夜的,她不仅要承受失去爱子的心痛,更要承受无法为儿子讨回公道的折磨。 我们无法给她安慰,任何安慰的语言都难以抚慰一位痛失爱子的母亲。 可我们不愿再去同情她,她现在不需要这些,她需要更多的鼓励,更多的支持。 这是一位伤心的母亲,这也是一位了不起的母亲。他为了为爱儿讨回公道一直在四处奔走,她上访,她在网上呼吁,她从未放弃过,她正在一条为讨回公正的艰辛道路不断前行。 在她的泪水之后除了心痛,更有着坚定不移的执着。 我们不愿在看见这位母亲悲伤的泪水。 我们需要更多的人去支持这位坚强的母亲。 而这位母亲,只需要一个公正。 这位母亲胡丽英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宇隆广场104号 电话:0559-3394493 2559688 (编辑:家祭网 李健) |
2009-3-29 17:24:29 阅读(144) 评论(33)
胡丽英泣血十问
一问:为什么遮掩重大公共事件?
2006年4月25日上午,黄山市休宁县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暴力犯罪案件,一台在当地营运的“黑车”为逃避处罚,抗法拒检、强行冲卡,将正在执行公务的交管员曾祥志撞辗身亡。这样一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暴力犯罪事件,自案件发生到现在近三年时间里休宁县对此是无声无息的信息空白,黄山当地新闻媒体上不见一字半言,这样不敢公诸于众与遮掩重大公共事件信息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黑幕?
二问:为什么同案不同判?
天地之间,生命最大。对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犯罪,无论是古代“杀人偿命”刑律,还是现代刑法的刑责相适应法则,均将此罪列入极刑严惩。在我国各地出现的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暴力抗拒执法杀死执法者的管理对象,无一例外地判处死刑(我省有合蚌路收费站李政、泾县交警刘荣寿在执勤中被冲卡货车撞轧身亡案件,分别被滁州、宣城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凶犯死刑)。难以置信的是,一样的法律,同样的在执行公务中被冲卡货车撞轧身亡案件,怎么会出现罪罚不抵、罪重刑轻的“一天一地”?为什么同案不同判?
三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为何急于草率定案?
“4.25”案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案犯如果供认犯罪事实必遭杀头之刑,因为趋利避害、畏死求生是人的本能,在归案初期未如实交待主要犯罪事实尚属正常。极不正常的是,县公安局一反常态在案犯归案头两天未供认犯罪主要事实的情况下,2日出具“交通事故”调查报告、4日内竟将定性轻罪(交通事故)文书送交给案犯,这不等于向公然施暴杀人案犯指引其认罪方向吗?如此急于草率定案的目的岂不是有意袒护重案罪犯,与向案犯通风报信有何异?
四问:“黑车”车老板十多万元巨款送到哪里去了?
据县司法机关透露,“4.25”案件发生后,“黑车”车老板(山东藉)从山东携十多万巨款到休宁县处理赔偿善后事宜。但令人奇怪的是,受害方与有关处理单位均未收到这笔款项。这笔巨款到了休宁就不翼而飞了还是送到哪里?结合车老板案发前已摆平当地执法部门,多次轻易取回被扣车、证的事实来看,极有可能是车老板为了使案犯逃脱杀头重罪之目的,便“花钱消灾”将此笔巨款用于行贿打通关节,贿赂个别官员与有关办案人员?
五问:县领导为何干预司法办案?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公安、检察、法院依法各司其责,相互制约,其司法权独立,任何组织与行政部门不得干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4.25”案件发生后,县委某领导却召集公、检、法等部门开会定调,“统一口径”,司法各环节独立法定办案变成了“官定”办案,这不是公然以言代法、非法干扰司法办案吗?
六问:县政府为何不讲“诚信”?
我唯一的爱子曾祥志牺牲后,县领导信誓旦旦:你儿子是因公牺牲,我县积极向上级申报“烈士”荣誉称号,民事赔偿方面,我们会就高不就低,你们要相信政府及我的人品。当时,我们总以为堂堂县领导不会骗人的,于是领取了县交通局先行代垫被告赔偿款22万元,加上所在单位(县交通局)赔偿2万元,合计24万元。后来我们从新闻报刊上陆续看到因公牺牲及一般公民死亡的民事赔偿并非如此,例休宁县祝某在打工时不幸坠落身亡获赔偿90万元;黄山区苏某在休宁县境内乘车时因遇车祸致残,经黄山市中院判决获赔124万元……这些现实中悬殊几倍的民事赔偿让我们受害方如何相信县领导“就高不就低”的承诺?再者,去年1月26日,湖南送变电公司工人周、罗、罗三人在作业时因塔架发生坍塌不幸殉职,该3人从申报到批准两天内被追认为“烈士”;而我儿牺牲后在两年多时间里县政府都没有提上议事日程,没有一星半点动静。这难道就是县领导承诺“积极向上级申报烈士”工作的实际行动吗?
七问:县领导指示“低调”为哪般?
“4.25”这样一起涉及公共利益的暴力抗法事件发生后,县主要领导肆意干扰司法,发出“低调”处理指示。于是,县司法部门将这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降格按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轻判2年;县交通主管部门对违反法理、案件事实的不公判决无动于衷,不站出来依法维护交通执法人员的执法权益,并对已查实“黑车”非法营运、漏缴国家税费等违法行为金额达十四万元的行政处罚不依法追究;县新闻宣传部门无视公共知情权,始终保持“一声不吭”,如此这般 “低调”,公权部门的屁股坐在何方,一看便知,也不难看出官方明显有意将这起案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企图?
八问:县公安局交警队为何执法犯法?
“4.25”案件肇事车辆存在无合法营运证照、无有效行驶证、保险手续、严重超载等严重违法事实的“黑车”,属交通法规列入禁止上路车辆。该车辆在休宁长期驻点运营,每天运输三至四趟,来回都从县交警队大门前通过。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县交警大队已明知该车严重违法事实,但蹊跷不解的是,交警队并没有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扣留非法运输工具,而是多次在未消除违法状态的情况下放任违法车辆通行,纵容这台违法“黑车”胆大妄为,埋下了严重的隐患,致使酿成恶性大案的发生,这其中到底存在多少权钱交易的“猫腻”?这不是执法部门失职渎职、执法犯法又是什么?
九问:县法院为什么有法不依?
就县法院对“4.25”案件采信证据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的一审判决,我们提出了八条要求重审的申诉理由,按常理,县法院应该释惑答疑,逐条驳回申诉,及时做到案结事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各级人民法院处理刑事案件申诉的规定》中也是这么规定要求的。但是,休宁县人民法院在收到我们的刑事申诉书后并没有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明文规定办理,而都是以结论的形式回复几句话就敷衍塞责。这不是逼得我们无处讲理吗?我真不明白,连视公平正义为法院生命线的县法院都不执行有法可循的法律规定,谈何“三个至上”与公平正义?
十问:为什么采取欺上瞒下手段?
对“4.25”案件存在的诸多疑点和司法不公,前年我们向中央有关部委申诉,要求对此案进行重审和公正调查。去年1月初,中央将信访件逐级批转休宁县处理,县领导1月4日召集相关部门开会,出台了给信访人的书面答复,答复除声称:“县委县政府是高度重视的,没有发现有坦护肇事者的有关证据,当时对此案的定性是准确的”这些见过多次的简单回复外,并没有对县公安局交警队纵容肇事车违法运行、失职渎职问题给予答复。尤其使我们感到不能接受与愤慨的是,答复中竟然出现了莫须有的捏造内容(这大概就是隐瞒我们的原因)。岂有署名给我们信访者的答复却不同我们见面之理?倘若不是在第三方处偶然见到这份复印件,我们现在仍然蒙在鼓里。不得不佩服,采用这种手段却能达到欺上(中央、省、市)瞒下(申诉人)的效果。因为上级一年前就已经看到答复,认为已处理完毕,但实际上我们申诉人却在焦急地等待着上级回音,时至今日四百多天的时间过去了仍还没有看到“书面答复”原件。在中央大力倡导构筑“上通下达”社情民意机制的大环境下,耍这种手段真不愧是“欺上瞒下”的“样板”。我想高声问一句:采用这种手段是下流无耻还是光明正大?!
胡丽英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宇隆广场104号
电话:0559-3394493 2559688
注:请在百度点击“曾祥志因公牺牲”即可看到诉求相关内容。
2007-11-22 7:17:47 阅读(261) 评论(63)
亲爱的网友:您们好!
胡丽英
2007年11月22日
注:请在百度搜索写:“曾祥志被撞死亡”即可看到事件全过程.
hhttp://hi.baidu.com/betiopg2006/blog/item/92a73790be016c8ea977a4c8.html#comment
http://hexun.com/beyiogm2006/default.html 和讯博址
http://beyiogm.2006.blog.163.com/
http://blog.sina.com.cn/pkm569312
http://rty56789.blog.sohu.com/ 搜狐博址
http://user.qzone.qq.com/834763818
2007-11-29 19:50:28 阅读(144) 评论(56)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记者:操奎、杨祥 2007年11月18日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罹难者纪念之日,我们怀着对英烈的崇敬和思慕,千里迢迢赶赴安徽省黄山市曾祥志父母的家,采访了一年前他儿子曾祥志生前的英雄事迹。休宁县交通局海阳交管站运管员曾祥志同志于2006年4月25日在执行道路运政执法公务时,被一辆无任何营运手续的“黑车”司机王某强行冲卡撞辗后壮烈牺牲,用他那年仅23 岁的生命以身护法,诠释了对国家对人民对本职爱岗敬业的献身精神,为交通运管执法部门谱写了一曲壮烈的英雄赞歌。
在采访中,使我们震惊的是,悲剧仍未结束,据曾祥志生前单位领导和曾凡宽夫妇胡丽英诉述,其原由是:当地司法部门将这桩严重的“黑车”暴力抗法致死人命一案,却以一般的交通事故而定性、轻判肇事凶手2年徒刑。英烈父母对这种有悖法理、对错误的定性与事实不服,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要求依法重审,但四处奔波至今无果。至此:导致原县政府己向英烈父母承诺申报追任烈士等事项也迟迟未能落实,在承受着无以言状的痛苦情况下,他们多方向新闻媒体泣血呼救,要求伸张正义是无可置疑的。曾祥志同志是忠于职守,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捐躯的,他的浩然正气和献身精神,理应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弘扬。我们希望本文报道后能够引起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寄望于要公正对待已牺牲的英烈,公平对待活着的亲属,切实解决好英烈父母的正当诉求。本社建议对英烈父母应当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妥善安置。我们不能再让英烈的父母流血又流泪……
[[备注:引读提示 (本篇报道刊登在本期第60页)]]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新闻中心发行部
转载:英烈忠魂洒九天 浩然正气献青春
曾祥志烈士生前照片
一一追忆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交通局运管员曾祥志同志的英雄事迹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记者(操奎、杨祥)报道: 11月18日是世界道路交通事故罹难者纪念之日。这天我们怀着对英烈的崇敬和思慕,千里迢迢赶赴黄山市曾祥志父母的家,采访了一年前他儿子曾祥志生前的英雄事迹。休宁县交通局海阳交管站运管员曾祥志同志于2006年4月25日在执行道路运政执法公务时,被一辆无任何营运手续的“黑车”司机王某强行冲卡拒绝检查撞辗轧致身亡,用他那年仅23 岁的生命以身护法,壮烈牺牲殉职。
亲爱的读者朋友:当你来到闻名遐迩的黄山市,乘坐汽车行驶在星罗棋布、四通八达的道路上,透过车窗饱览皖南古民居、秀丽的山川景色时,你是否能够想起交通运政部门为这繁忙有序的道路运输秩序做出了怎样的付出?本文中的主人公就是交通运政队伍中常年 坚守在道路运政管理监督执法工作第一线、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奉献的突出代表。
2006年4月25日上午,遵照组织按排,曾祥志持交通执法证件与同事余广华等三人奉命在休宁县观村路段对辖区内非法车辆进行针对性检查时。发现重点嫌疑车辆鲁N81557工程车后,曾祥志和余广华 向100米远处方向迎面驶来的“黑车”司机王某发出示意靠边停车检查的信号。但该车驾驶员王某稍作减速后行至离二人约10米远左右又突然加速强行冲卡,站在边侧的余广华本能地躲闪与该车擦肩而过幸免遇难。可是位于道路中间的曾祥志却避让不及,被车撞倒后卷入该车左侧,重达40吨之重的车轮从他腹部拦腰碾压而过,将他拖行15余米远后车才停下来,同事们哭喊着和附近村民群众将曾祥志同志从车轮里拉出时,看到他的腹部被罪恶的车轮碾得血肉模糊,腹腔器官破裂而外露,鲜血染红了大地,制服、肩章、领花、盾牌等物散落在血泊之中。此情此景和悲壮惨烈的场景使同事们和在场的村民群众再也无法形容和忍受,就这样曾祥志同志献出了他年仅23岁的青春年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永远地告别了同事离别了父母……
曾凡宽与妻子胡丽英不过50开外,但饱受中年丧子之痛使他们比同龄人苍老许多。当记者采访他们儿子殉职前的事迹时,母亲胡丽英泣不成声说:“志儿积极要求上进,虽然他已有长沙交通学院交通管理大学文凭,但仍在不断充实自已,3月份报考省委党校本科被录取,4月份报考省交通厅路政执法总队通过了体能测试,并接到省厅4月28日到省城复试的通知。4月25日那天早晨我讲,你过两天就要到省城复试了,你请假在家复习吧?他同我讲,这几天站里工作很忙,工作很重要。吃完早饭就去上班了。我那天拦住他不让他上班就好了,谁知他把工作看得那么认真重要呢!谁知他这一去就再也永远不回来了呢?!”
肇事司机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二年、尽管量刑畸轻但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姑且不论这些惩处的轻重与否,曾家已永远失去了凝聚着心血和厚望唯一的爱子。曾祥志的爷爷是一位老交通干部,父亲也是一位交通系统的先进典型,祖孙三代人同为交通事业呕心沥血,敬业奉献。但谁也没有料想到会是白发人哭送着黑发人。巨大的精神打击使得英烈母亲害怕见到与儿子同龄的男儿,害怕度过那本应团聚而不能团聚、欢乐而又不能欢乐的美好佳节。英烈父亲曾凡宽悲切地喃喃低语:“祥志儿去了一年多,我们日日夜夜像丢了魂似的悲伤而难过啊!”
休宁县交通局局长汪志勇和干部职工以提起“4.25”惨案时,对曾家痛失亲骨肉感到悲痛和忧伤。对那些不顾他人生命视法律而不顾以身试法者人人感到深恶痛击。对往事记忆如数家珍:“曾祥志在家里是个好孩子,在单位是个好职工。此案在社会上也有着不同的强烈反响和看法,但在曾祥志身上我们看到了交通事业的前途和希望,他不仅是新时代的楷模,也是我们学习之典范。对于他的牺牲的确是我们交通战线的重大损失,我们感到非常可惜。”
据海阳站站长汪群忠介绍:“曾祥志同志自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最艰苦最边缘距县城几十公里之外的五城站工作,后又到最复杂工作任务最繁重的海洋站工作,直到因公殉职时他一直工作在第一线。尽管工作环境条件差,生活艰苦简陋,但他数年如一日从不叫一声苦说一声累,尤其是在2003年春夏之交抗非典时期,按上级要求他和同事们一道在皖、赣两省交界处设立检查站24小时昼夜守候外来进入车辆,有效控制防疫非典在本地区的蔓延,总而言之、曾祥志同志那里最艰苦那里最危险那里就有他的身影” 。
海阳交管站副站长许海珉去年曾在现场目睹了曾祥志战友被害时的惨烈状况,对往事不堪回首,非常不愿意提及此伤心事,他说:“曾祥志战友真是死得太惨了,太憋屈!他走了,我一辈子都记得他,叫我终生难忘”。曾祥志同志虽然离开我们尽管一年之久,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遇难者纪念之日、我们回想起他忠于职守的英雄壮举与战争年代的英雄黄继光用身体堵住敌人枪弹、董存瑞手举炸药包爆破敌人碉堡没有什么区别!无论如何,他是为了真理而献身、为了党的事业而献身、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和人民的利益而献身,他的思想永远是最崇高的。曾祥志同志强烈的工作责任意识和他那无私无畏舍生忘死、英勇献身及忠诚地履行职责、把自身安危 置之度外的贡献精神是我们永远学习的榜样!曾祥志同志尽管永远的离别了我们,但他的精神长存,他的英雄壮举和业迹永远铭垂在黄山市休宁县人民心中。他不仅是交通部门的杰出代表和骄傲!也是黄山市休宁县人民的骄傲!
本刊专访承蒙贵刊报道:诚挚致谢休宁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政法委及黄山市交通局运管处、休宁县交通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关切。